南宁市一小吃店使用的不锈钢碗抽检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南宁市刘碧艳小吃店使用的不锈钢碗)。

近期,我局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南宁市刘碧艳小吃店于2023年2月23日自行消毒不合格不锈钢碗若干个。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不锈钢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1.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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